拟退学决定的事先公告
公告字[1125]第1号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学校拟对以下同学作出退学的决定,因该同学难于联系,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方式均无法送达退学决定事先告知书,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以下学生对学校的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学院教学办进行陈述或申辩,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133。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02月24日
序号 |
专 业 |
学 号 |
姓 名 |
学生类别 |
异动原因 |
依据条款 |
1 |
电路与系统 |
201120043 |
章佳伟 |
学术型硕士 |
不论何种原因,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而未能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或未通过论文答辩 |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第六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