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斐学生(学号111901254):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福大政[2017]31号)中的有关规定,经核实,你已达到《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予以退学的情况,学院将上报学校处理,一旦学校作出正式决定,学院会按规定通知你办理退学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拟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的 原因 |
拟作出的 决定 |
依据条款 |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退学 |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福大政[2017]31号)第三十三条 |
如果你对上述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学院教学办(学生办)进行陈述或申辩,联系人游老师、苏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131。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告知!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