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6月13日下午,物信学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七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会,围绕党的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魏金明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大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推进纵深发力》。学院党委书记魏金明还原原本本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全文,并做了重点发言。之后,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分别作交流发言,相互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是维护党章权威、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学院党委书记魏金明在学习总结时指出,学院党政班子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不断锤炼道德品行,持续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一要带头明大德,永葆对党的忠诚之心。始终要树牢党的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带头守公德,站稳人民立场。深刻领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远意义,敢于牺牲、甘于奉献、乐于吃苦,真正做到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三要带头严私德,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要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观念,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真正做到修身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