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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推荐实施细则
发表日期:2021-09-10 阅读: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

推荐实施细则

一、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可申请破格推荐,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2.满足《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基本要求。

3.获得本校本学科三名以上正高职称教师的推荐信(手写体推荐信)。

二、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学生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福州大学认定的A类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最高奖项二项,并排名均为第1名获得者。

2.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二篇,须为SCI全文收录的JCR2区论文(中科院分区),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被SCI全文收录的JCR 1区(中科院分区)论文一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领域卓越期刊以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 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三、成果认定说明

(1)论文、奖励等成果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

(2)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福州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组织程序:

学院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