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组长分别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及纪检委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办。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专家审核小组
二、推免名额
根据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和《福州大学2023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对我院的推免名额做如下分配:
专业/类别 |
名额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综合班) |
5 |
应用物理学(数理综合班) |
7 |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综合班) |
6 |
应用物理学 |
5 |
电子信息工程 |
9 |
通信工程 |
1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9 |
物联网工程 |
5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9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7+1(互联网+) |
数字媒体技术 |
5 |
合计 |
83 |
说明: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占原专业指标;互联网+指标单列,不占所在专业指标。
三、推免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推荐考查,考查比例为 1:1.2,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如果合格生源放弃资格,则须签署相关声明文件后,由后进者依次进补。
四、工作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方案、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推荐、保证质量的原则。要德、智、体全面衡量、不仅要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业水平,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英语要求
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74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
六、推荐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年度推免工作方案, 并在推荐工作启动前向全院公布。
(二)具备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推荐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查。对具有推免资格的,学院依据学生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高低和其所在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将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总报招生考试中心。
(四)学院进行推荐时根据学校规定的推免名额及考查比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量,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德育测评成绩取申请人前六学期德育测评的平均值,并将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纳入德育测评体系。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
1.根据各专业学生申请和推荐人数,按本专业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2.具备推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推荐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综合测评成绩构成: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具体组成见表1)。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17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 +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分值(学术论文分值×3%+专利分值×2%+学科竞赛分值×2%)+ 其他分值(德育分值×85%+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分值5分+参加志愿服务分值5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活动分值5分)×3%。
注:志愿服务是指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
表1 综合测评成绩组成
序号 |
项目 |
权重/分值 |
计算依据 |
1 |
学业综合成绩 |
90% |
教务处 |
2 |
学术论文 |
3% |
审核专家评分 |
3 |
专利 |
2% |
审核专家评分 |
4 |
学科竞赛 |
2% |
审核专家评分 |
5 |
其他(德育×85%+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5分+参加志愿服务5分+到国际组织实习5分) |
3% |
其中:德育分由学生处提供,其他需学生提供相应证书或者证明书 |
各项指标参照标准:
(一)学业综合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二)参军入伍以学生工作部(处)公示为准;
(三)参加志愿服务以团委统计数据为准;
(四)到国际组织实习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列表(实时更新)》;
(五)科研成果以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数据为准;
(六)竞赛项目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获奖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各项评分标准如下:
(1)学科竞赛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以教务处认定为准),按以下标准评分:
奖项类别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际级 |
20 |
15 |
10 |
6 |
国家级 |
15 |
10 |
7 |
5 |
省级 |
7 |
5 |
3 |
2 |
说明:团队获奖计算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值。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按照相应奖项级别取得分数分别乘以系数(C)1、0.5、0.25计算取得的原始分值(R),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
计算公式:
学科竞赛得分(S)
(2)专利
专利权人为福州大学,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取得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获奖类别及排名 |
所得原始分值(R) |
发明专利 |
第一专利权人 |
15 |
说明:如福州大学在职教师为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学生排第二可以取得分值。
计算公式:
专利得分(S)
(3)学术论文
作者署名单位为福州大学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会议论文不得分。取得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项目 |
获奖名称及等级 |
所得原始分值(R) |
学术论文 |
SCI一区检索(第一作者) |
20 |
SCI二区检索(第一作者) |
15 |
SCI三区检索(第一作者) |
10 |
SCI四区检索(第一作者) |
7 |
EI检索(第一作者) |
5 |
说明:学术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分值。
计算公式:
学术论文得分(S)
4.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及学院另行公布“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推免实施细则及学术要求。
(一)成立“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学生参加答辩,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术专长、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经过讨论,以记名方式投票,当场确定推荐人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推荐人选占用本专业名额,列于本专业正选最后一位;如果本专业多于一位“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后列入正选名单。
(二)被推免学生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后经查实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按照德育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审定。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由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答辩,参与原专业初选名单的排序。
5.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七、时间安排
9月15日17:00之前,学生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各类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供汇总表一份。
(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
9月16日中午12:00公布初选入围推免生名单。
9月16日下午14:00-17:00专家审核小组逐一审核申请者提交的各类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9月17日上午9:00,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学生公开答辩。地点:学院2层祥联厅(带上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9月17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测评”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
9月19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招生考试中心。
八、推免生如有疑问请于拟推荐名单公布后三天内提出,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
九、申诉渠道:
电话:0591-22865131 张老师、游老师
邮箱:zjx@fzu.edu.cn 张老师
地点: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学院办公楼2层202室)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