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7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35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对我院获得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物理与信息工程微电子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春季异动名单公示
/wuliyuxinxigongchengweidianzixueyuan2021-2022xuenianjiatingjingjikunnanchunjiyidongmingdangongshi.xlsx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19-22865146。
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2年3月11日